
关于提交增值电信业务月统计报表通知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我局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业务实行提交月统计报表,从2010年开始所有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单位都要提交月统计报表,请各相关单位领导重视,按时、准确提交月统计报表。
每月5日至15日期间通过www.shcaeg.gov.cn提交月统计报表,若有的单位有多项电信业务许可的,应分别按要求填报。
若在提交月统计报表过程中有不明之处的,请按业务种类分别咨询以下工作人员:
ICP、SP、BBS、寻呼、集群业务:江旭东,联系电话:63905003。
声讯、呼叫中心、存储转发业务:朱雨龙,联系电话:63904177。
IDC、ISP、IPVPN、在线数据处理与在线交易、驻地网、多方通信业务:居金荣,63905018。
特此通知。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