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通知

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一、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获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通管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应当参加2009年度许可年检。

二、获得市通管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通过市通管局电子政务系统(www.shcaeg.gov.cn)提交年检材料,已参加过2008年度网上年检的持证单位,所登入电子政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可继续使用,若是今年参加网上年检的持证单位,还未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的,应及时与市通管局受理处联系(021-63905098)。请各持证单位注意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三、增值电信业务持证单位应上报下列年检材料:

1、公司的年检报告,包括:本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电信资费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2、涉及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域名证明;

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6、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有关材料。

四、年检单位应当认真、准确填写网上基本信息表和相关数据,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数据应当是真实、可靠的,是经过法人代表人认可的,若发现有虚假信息和数据的,将追究法人代表人责任。

五、本年度许可证年检工作从201011330止,请各相关单位依照法规规定,认真及时提交年检材料。市通管局将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检的持证单位依法处理。

六、市通管局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告知持证单位年检情况,持证单位收到办理年检手续通知后,应在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带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到市通管局受理处直接办理年检手续。

七、凡通过市通管局电子政务系统提交年检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到市通管局受理处(延安东路120010楼)或拨打电话6390206863905098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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